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宣導】113年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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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03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486 |
| 公告內容 | 宣導事項:本府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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