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傑出校友/成功榮譽獎】本校112學年度「傑出校友選拔」暨「成功榮譽獎」表揚辦法 |
---|---|
發佈日期 | 2024 年 1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2,456 |
公告內容 | 壹、傑出校友選拔 一、目的:為發揚成功精神,鼓勵並肯定本校校友在各領域之傑出成就與貢獻,並作為成功學子之模範,特訂定本辦法。 二、對象:凡本校校友,學行俱佳,有下列優異事蹟足為楷模者,皆得被推薦為候選人: (一) 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者。 (ニ) 在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成就者。 (三) 對本校建設或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三、受理推薦: 1.受理時間:113年2月20日至113年3月20日止。 2.推薦單位: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接受各界推薦,包括:服務機構、本校校友會、本校教職員。 3.推薦方式:請填妥附件之推薦資料表後,將檔名改為「112-被推薦人姓名」後,Email至本校訓育組信箱:cksh222@gafe.cksh.tp.edu.tw。 4.本校將於校慶慶祝大會中進行公開表揚,由獲獎人親自上台領取傑出校友證書及成功榮譽獎。請推薦人徵詢校友之出席意願後,再行推薦。 四、選拔方式:
五、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貳、成功榮譽獎 一、目的:為鼓勵本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發揚成功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二、對象: (一)本校教職員工、在校學生及校友,符合各獎等之頒授標準其一事項者。 (二)在校學生需截至審查日止,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紀錄、或已完成改過銷過程序,否則喪失該年度獲獎資格。 三、獎等及頒授標準: 本獎共分一至五等,依獲獎者所符合之項目授予該等第獎章,無名額限制。第一等為最高榮譽,頒紅色獎章乙枚;第二等頒藍色獎章乙枚;第三等頒綠色獎章乙枚;第四等頒銀色獎章乙枚;第五等頒粉紅色獎章乙枚。 各獎等之頒授標準如下: ※以下所言「比賽」,以「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比賽」為限,私人機構辦理之競賽不列入審察標準。 (一)一等成功榮譽獎:
(二)二等成功榮譽獎:
(三)三等成功榮譽獎:
(四)四等成功榮譽獎:
(五)五等成功榮譽獎:
四、申請:113年2月20日至113年3月20日止,由本校相關人員依校方資料提出推薦名單,或由當事人檢附佐證資料自行至訓育組登記申請。 五、審查: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本校行政人員6名(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教師會代表1名,共7名組成委員會審議。 六、結果公告:4月底前於學校網頁公告得獎人姓名、事蹟及獎等。 七、頒獎:於校慶或其他重要典禮頒發。 八、在校學生之優良表現,除授予成功榮譽獎外,仍應按學生獎懲辦法予以敘獎。 九、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
相關附件 |
|
洽詢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