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5年臺北市「國際姐妹市青年大使」甄選 |
|---|---|
|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29 日 |
| 發佈單位 | 服務推廣組 |
| 公告類別 | 國際交流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199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議會(以下稱市議會)115年1月15日議公字第11518000150號函辦理。 二、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市、拉脫維亞里加市、波蘭華沙市與本市每年暑假期間均選派高中(職)學生擔任青年大使交換訪問,以開拓青年學習領域,建立其寬廣的國際觀,並增進雙方文化交流。 三、本案活動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國立)一年級具英文說寫能力學生。 (二)交流日期: 1、鳳凰城青年大使暫訂115年6月19日至115年7月9日來臺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暫訂為115年7月9日至29日。 2、里加及華沙青年大使暫定115年6月27日至115年7月14日來臺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里加及華沙之交流日期暫訂為115年7月17日至115年8月4日。 3、為配合班機,日期如有調整,會另行通知。 (三)交流費用:
(四)交流名額: 四、報名資訊: (一)甄選日期:預訂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假市立松山工農辦理面談甄選(倘甄選日期有調整,請依本局公告或函發公文為準)。 五、報名學生應注意事項: 請欲報名的高一同學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遞交報名資料至圖書館服務推廣組。 (一)須檢具青年大使申請表、青年大使行為守則及家長同意書等正本,無家長簽名同意者,視同無效。 (二)須先徵得家長同意,並請事先了解本案活動性質及責任。本市青年大使非有正當理由臨時退出者,致本活動經費支出增加,由家長負責賠償增加之支出。 (三)具雙重國籍或他國永久居留權者,或6歲以後曾在國外居住超過1年者,不得被選為青年大使;曾參加或現已錄取公辦之類似國外交流活動者,亦同。 (四)本活動舉行期間,欲參加其他營隊或活動者,如該營隊或活動容許姊妹市青年大使參加,且活動期間不超過5日者,得報請市議會同意。 (五)青年大使於回國後1個月內,須提出500字以上書面心得報告及登機證。報告(格式亦公布在市議會網站)內容以國外作客、風土人情、所見所聞之心得感想及對本活動缺失及建議。請以電子檔案方式傳回市議會,該會審閱報告後,始發證明書。 六、檢附青年大使申請表、青年大使行為守則、家長同意書及活動心得表格各1份。 |
| 相關附件 |
|
| 洽詢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