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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學期補考考程表及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6 年 5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試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42
公告內容

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學期補考考程表及注意事項【請同學務必詳讀並提早至少5分鐘到校】

★高三各學科統一筆試補考日期:115年5月13日(三);體育共通補考日期:115年5月13日(三)

備註:體育補考請穿著學校體育服並攜帶學生證及水壺應試

一、相關考程表如附件。

二、補考範圍及其他科目補考方式(如:個別補考、繳交報告)請詳見115年4月30日公告(https://reurl.cc/vEXqz1)

三、補考無須報名,凡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評量辦法第十條(及格標準分數為50或60分者,學期成績達40分可補考;及格標準分數為40分者,學期成績達30分可補考)。

四、注意事項:

(一)學期補考之考試規則與學期間定期考試完全相同,請務必留意。

(二)每節考試開始後應立即進場,不得逗留場外;遲到15分鐘者不得參加該場考試,考試開始未達30分鐘不得出場,違規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三)應試物品須攜帶齊全,不得向他人借用;桌面除必要文具外,不得置放其他物品;其他非應試物品均須置於教室前、後。

(四)行動電話或具有記憶、通訊、上網等功能之設備須將電源關閉或不得發出聲響,不得隨身攜帶或置於桌椅附近。

(五)請攜帶由政府機關或學校核發之有照片證件(如: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應試,未帶證件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學籍證明方可應試。監試教師會在考試過程中逐一查驗證件,並請同學簽到,未簽到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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