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 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報名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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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6 月 03 日 |
| 發佈單位 | 服務推廣組 |
| 公告類別 | 活動競賽 |
| 公告等級 | 普通 |
| 點閱次數 | 168 |
| 公告內容 | |徵件資格 一、凡以正體中文創作皆可,國籍、居住地不限,海外民眾亦可參加。 二、「青春組」限今年度於本市設籍或就學之12歲至18歲者(含應屆畢業生);「新住民圖文創作組」限新住民本人/具新住民直系血親者/移工投稿參加。其餘組別不限資格徵文 。 三、報名應繳之身分證明文件: (一)青春組(散文/新詩):如設籍於本市者,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資料(可自行遮蔽非必要個資);如今年度於本市就學者,應檢附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未滿18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家長/監護人)簽署同意書。 (二)新住民圖文創作組:尚未入籍者,應檢附有效居留證;已入籍者,應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證明文件;新住民子女者須提供報名日前1年內含記事的戶籍資料(可自行遮蔽非必要個資,但需載有父母結婚登記、本人及父母姓名)。 (三)其餘組別請依照報名表,黏貼身分證正反面。 四、得獎者經查不合投稿資格者,承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比賽內容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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