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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考試院115年8月2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 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以下簡稱提敘認 定辦法)第3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206
公告內容

請查收附件,意者自行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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