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人事處轉知有陳情人向該處反映有機關主管疑似利用職權影響公務人員申請身心調適假相關權益,請本校加強宣導身心調適假權益與附件圖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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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6 月 10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200 |
| 公告內容 | 請查收附件,意者自行參考運用。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假,每年准給3日;依規定申請身心調適假時,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其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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