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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教育人員至本市教師研習中心接受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每學年得以12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
發佈日期 2026 年 6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4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研中心115年1月12日北市師輔字第1156000073號函辦理。
二、查前開教研中心函以,為強化教師心理支持系統及提升校園整體韌性,自115年2月1日起調增教師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次數,由現行每學年6至10次提高為每學年8至12次。
三、為配合前開教師諮商服務次數調整為每學年最高12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不影響課務前提下,得由服務學校視需要覈實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12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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