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請務必詳閱】114學年度﹝高一、二課程重補修﹞辦法與申請表格【0708公告巴威颱風因應措施、0709新增高一二重補修暫定課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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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7 月 06 日 | ||||||||||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 公告等級 | 無 | ||||||||||
| 點閱次數 | 7,391 | ||||||||||
| 公告內容 | 0709公告:新增高一二重補修暫定課表 附件之重補修「暫訂」開課時段【僅供參考!】【僅供參考!】【僅供參考!】, 因各課程開課節數會隨參加人數而有異動,後續將使開課時段也連帶受到影響。 因此,最終仍須以7/17(五)公告之正式課表為準。 開課時段呈現方式為:上課日期_上課節次(可參考檔案內節次時間表,確認上課時間)
0708公告巴威颱風因應措施: 一、若7月10日(五)無停班停課,則當日維持開放高一、二重補修報名。 二、若7月10日(五)停班停課,報名時間則順延至下周四(7/16)進行報名。 三、原定7月13日(一)高一、二重補修報名,則因分科測驗因素,調整至7月15日(三)進行報名。 四、原定7月16日(四)公告高一、二重補修課表,因受報名時間調整緣由,將調整為至遲於7月17日(五)中午12:00前公告。 五、若調整後時段,學生或家長本人不克前來報名,可委託他人報名,無須另行提供委託書,委託人僅須持: (1)校務行政系統產出之「重修自學申請表」(需有學生本人及家長簽名) (2)重補修報名費用 (3)報名繳件時,學校人員會聯繫或請委託人聯繫學生或家長本人確認報名科目,請確保屆時聯繫管道暢通。 ———————————————————————————————————— 1.請同學務必注意時程、仔細閱讀本公告,逾期恕不接受補報名。 2.各科補考成績登錄校務系統時間,待老師閱卷完成後可進入校務系統查詢,在校生務必於校務行政系統確定各科補考成績後再行印表,避免誤以為尚未取得學分而報名。 3.重補修課表將於7/16(四)公告之正式課表為準。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4學年度高一、高二課程重補修實施辦法 115.07.02核定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及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二、目的:協助學生奠定學科基礎,克服學習困難,增進學習效果。 三、參加對象:高一、高二課程成績不及格之同學。(不包含跑班課程) 四、上課時間及地點:暑假期間自115年7月18日(星期六)起依任課教師能授課時間、需授課節數排定時段陸續開課,並將於7月16日於校網另行公告上課時間及地點。 五、開班類別:
六、 成績考查: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15年7月10日(星期五)、7月13日(星期一)每日9:00至15:00。 (二)報名方式:四大步驟【印、勾、簽、繳】
(三)費用:每學分288元。(低收入戶學生如欲申請減免,請於報名時併同提出書面申請免繳) (四)注意事項:所有課程皆不開放臨時加選,請務必於報名期限內完成所有重補修報名,逾期視同放棄權利,需自行負責,不得要求加開課程。如有遺漏或錯誤報名之情形,已報課程符合退費規定可依期限完成辦理,漏報課程恕不接受補報名。 八、退費事項:
例:課程A於7/19(五)第一堂上課,則7/17(三)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B於7/20(六)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C於7/22(一)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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